欢迎进入苍南县工商联合会!
网站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会员风采 >>
  • 苍南仪表集团出台规定 女职工可享受“特别保护”

  • 时间:2018-04-20 15:41:32 信息来源:县工商联 作者: 浏览次数:
  • 4月20日,妇女能抵半边天,对女职工进行特别保护能体现一个企业的内涵与文化。记者从苍南仪表集团获悉,该企业近日出台规定,为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,及其合法的劳动权益提供了一份“特殊保护”。

    该规定共有18条,涵盖女职工的平等就业、晋升,孕、产、哺乳期休假,劳动时间和劳动量,健康检查,权益维护等各个方面。而其中有一条,是该企业的新增“特色”,该规定第17条规定:凡已生育一孩的女职工,生育二孩(含多胞胎)时可享受除国家法定产假外的企业新增生育奖励假15天;在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,企业另补助5000元;二孩未满三周岁的,每孩每月补助营养费300元;每年六一儿童节,除享有儿童节礼物外,企业还给予发放家庭奖励费500元等。

   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制定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积极响应国家二孩政策,另一方面也是为女职工提供丰厚的福利待遇,吸引优秀人才,助力企业发展。

    据悉,苍南仪表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五分之一,该企业历来高度重视女职工、妇联等工作,企业党委、工会长期关心女职工工作、生活,开展各类帮扶与精神引导。企业党委也会督促公司合理安排女工工作,维护女工合法权益。该企业还通过开展“巾帼建功”“巾帼文明示范岗”“五好班组”等系列活动,打造“技能强、专业精、水平高”的现代化女职工队伍,充分发挥了妇女“半边天”的作用,为企业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。

     

  • 苍南县工商联 地址:苍南县行政中心202室 电话:(0577)68881760 68881763
    技术支持:三创网络